報紙上看到的一篇小文章...

曾經以為自己喜歡上一個人,後來卻發現那只是錯覺!
如同薄霧散開之後,我看見了其下的清明。
一時的感動並不代表真正的喜歡,只是一種令人心動的迷霧,
籠罩住眼前,讓人分不清是真是假,
許許多多的迷戀,都是因此而展開的,經歷的越多,那種心動的感覺,
反而覺得越不真實,因為你根本不知道,自己心中真正的想法。
常有人說,交由心去做決定,但是心做的決定就一定是正確的嗎?
它也會迷惘、它也會疑惑。
真的只憑著那一瞬間的感動,就可以確定那個真的就是我在找的人?
我靈魂缺少的另一半?
沒有人可以給我們答案,就連心也不能,唯有時間能證明,
當那瞬間的感動慢慢退去,真相便會浮出水面,給我們一個真正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FROM 自由花編2006.08.11E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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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間的那一段話,引起了我的共鳴。
曾經被問過,如果有人每個月在我家門口放一束花送我,持續了好幾年..
我會不會因此感動而喜歡上他?
我的答案是...絕對不會!!
因為我相信,那只是當下的感動,感動並不一定代表喜歡!

就像這篇小文章中的中間那段寫的般,那只是一種心動的迷霧...
當迷霧散去後,感動褪去後,那才是屬於自己最真實的情感!!
所以,短暫的感動換來的只是短暫的感情....並不代表,真正的愛戀!!

有人說,有些情侶是「因誤會而結合,因了解而分開」
或許,代表的就是這樣的涵義吧!
當所有的迷霧散去後..了解了自己內心真實的情感,所以選擇了分開!!

送花不會感動,那送我一顆鑽石我會感動嗎?哈~~~我根本不敢收吧= =""..
不然就是把他典當了,換成現金,存進戶口!這比較真實~~~~
哈~~~我會不會太過理智啦?0.o"

原來,感情這種東西...就是這麼撲朔迷離呀!哈~~~~
C-マンショ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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